中央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立及历史沿革

时间:2015-07-17| 访问:2309

薛永刚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副主任

一、中央无委的成立
(一)历史背景
        1962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3年,是内政外交非常困难的一年。
        外交方面,这一年,我国周边是险象环生。敌对势力企图借中国的暂时困难制造国内政治动乱,动摇政权基础。
        在西南方向,中国政府先后多次照会印度政府,强烈抗议印度军队连续侵入我国新疆、西藏部分地区并在中国境内增设军事据点。
        在东南方向,美澳新条约组织在堪培拉举行部长理事会,决定出兵泰国,以对越南和老挝施加军事压力。与此同时,台湾当局也调兵遣将,积极准备“反攻大陆”。
        在西北方向,苏联要求中国本息一起偿还抗美援朝时苏联援华军事物资的贷款,并在新疆伊犁地区引诱和胁迫数万名中国公民转移到苏联境内。
        在国内,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无线电业务种类,如通信、广播、导航、雷达、气象等逐步增多。由于当时缺乏对电台布局和无线电频率的统一管理,在无线电对敌斗争方面,民用收音机、业余无线电以及无线电器材管理等方面,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势必造成空中电波秩序混乱。

(二)中央无委的成立
        为了适应国内外政治军事斗争需要,加强全国范围内的无线电统一管理,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1962年7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向国务院、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央军委呈送报告。报告称:“目前我党、政、军、民无线电台(包括广播、电视)所用频率和建设布局尚无统一管理的机构,以致经常发生干扰,既不利于平时建设,更不利于战时指挥和保证通信联络的顺畅。另外,考虑到广播电台是导弹的最好导航目标,在战时必须防止敌人利用我广播电台导航,向我政治、军事中心和主要工业基地进行导弹袭击。为此,建议在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成立中央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1962年7月18日,中共中央批准罗瑞卿同志的报告,发出《关于成立中央、各中央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央、各中央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明确中央无委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和使用,审定固定无线电台的建设和布局,负责战时通信保密和防止敌人利用我广播电台导航所必须的无线电管制。
        中央无委由11人组成,由副总参谋长杨成武任主任。
        中央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无线电管理在中国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国际电联”尚未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的情况下,我国成立专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体现了中央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无线电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三)中央无委第一次会议
        1962年7月31日,中央无委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研究中央无委成立后的主要工作。会议认为,贯彻落实中央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对无线电的统一管理十分重要。研究决定的主要问题是:
        1.加强对无线电频率及其呼号的统一管理,整顿空中电波秩序。
        2.研究战时防敌利用广播电台导航的措施和对策,以及大中电台的布局和保密问题。
        3.加强对无线电器材特别是发信器材的管理。
        4.研究对业余无线电的管理办法。
        5.普遍进行一次无线电保密检查。
        会议决定,拟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上述急待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1965年1月16日,总参谋部通知,中央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是中共中央的一个部委,其办公机构仍设在军委通信兵部。
        1965年3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中共中央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印章各1枚,3月10日正式启用。中央无委纳入中共中央组成序列、作为中共中央一个部委,虽然时间不长,但这一领导体制体现出了中央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出无线电管理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决心。
        从1962年到1965年,初步打下了一个我国无线电管理健康发展的组织基础和物质技术基础,同时培养了一批骨干力量,积累了较好的实际管理工作经验。中央中央所确立的无线电管理原则、组织体制以及所形成的管理办法,对我国无线电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指导意义。

二、无线电管理发展历程的概览

        第一阶段:起步与徘徊时期(1949-1984):1962年7月后,中央、各中央局和各省(区、市)相继成立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实行全国无线电统一管理的体制,并一度成为中共中央的一个部委,达到机构设置的辉煌。“文革”前,邮电部设立国家电信检查处负责政府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文革”期间,无线电管理工作一度遭到破坏,也因周恩来总理重视,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得以恢复成立;“文革”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曾集体接见无线电管理会议代表,无线电管理工作恢复发展,并开始酝酿机构改革。
        第二阶段:改革与发展时期(1984-1998):1984年后,民用无线电事业快速发展,改革不仅是经济领域的主题,也一度成为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主题,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发生重大变革,办事机构从军队转移到地方,并从三级管理体制变为两级管理体制,而后,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作为协调议事机构被撤销,其职责由新成立的信息产业部履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内设职能司局,无线电管理正式成为一项政府职能。
        第三阶段:稳定与跨越时期(1998以来):随着各类无线电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无线电业务的快速发展,无线电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形势要求,不断加强手段建设、特别是技术手段建设,无线电管理科学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国家安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管理三服务一重点”,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我认为,至少包含着“管理与服务的辩证法”“点和面的辩证法” 。
        所谓“管理与服务的辩证法”,就是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能就管理而管理,而是要融管理于服务之中,服务做到位了、服务有效了,就说明管理到位了、管理有效了。
        所谓“点和面的辩证法” ,无线电管理的涉及面很广,管理内容非常丰富,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照顾到“面”,坚持做好频率管理、台站管理、设备管理、秩序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社会稳定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需求,又要紧跟形势发展需要,重点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维护好国家的一片蓝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三、几点体会认识
        回顾、总结、研究无线电管理发展历史,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认识。
        (一)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依靠无线电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履行职能使命,在服务服从国家整体利益中彰显地位作用,积极争取组织重视,主动获得高层支持。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正是因为有老一辈无线电管理工作者讲政治、顾大局,奋力拼搏,恪尽职守,赢得了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才有今天这样生机勃勃的大好局面。
        (二)必须守护好老一辈无线电管理者创建的精神家园。发扬老一辈无线电管理工作者白手起家、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孜孜不倦、攻坚克难、彰显责任的高尚品质,尊重知识、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睿智理念,让老一辈无线电管理工作者的精神和美德薪火相传,世代延续,只有这样,我们的无线电管理事业才能继往开来,长盛不衰。
        (三)必须充分认识到无线电频谱战略资源的稀缺性,做大做强无线电管理事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放眼世界,开拓创新,立足基础性研究,紧盯发展前沿,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在无线电管理的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手段方面全面发展,尤其要针对无线电管理科技含量高的特点,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基础性作用。

转自:中国无线电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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